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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53洋尾村至浦源村路段增设中央隔离护栏及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25 07:36
 周宁县公安局委托,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国道353洋尾村至浦源村路段增设中央隔离护栏及标志标线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国道353洋尾村至浦源村路段增设中央隔离护栏及标志标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01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5]FJTH[TP]2021003
项目名称:国道353洋尾村至浦源村路段增设中央隔离护栏及标志标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69684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769684元
谈判保证金:769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100705-栏杆 国道353洋尾村至浦源村路段增设中央隔离护栏及标志标线工程 1(项) 详见参数 769684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施工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8)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3-24 11:102021-03-29 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4-01 1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周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六、开启
时间:2021-04-01 10:00(北京时间)
地点:

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周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公安局
地 址:周宁县狮城镇三源大道66号
联系方式:0593-5634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联系方式:0593-657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小姐
电   话:0593-6570008
网址:
开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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