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公安局国道353洋尾村至浦源村路段增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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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08 15:32
一、项目编号:[350925]FJTH[TP]2021003(招标文件编号:[350925]FJTH[TP]2021003)
二、项目名称:国道353洋尾村至浦源村路段增设中央隔离护栏及标志标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前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东风山前村343号
中标(成交)金额:62.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福建省前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国道353洋尾村至浦源村路段增设中央隔离护栏及标志标线项目 前山 符合设计要求 1 6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许滢婷(包1)评审专家:李晟,陈林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干价13300元,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我司一次性付清。具体收费要求以本条款为准,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帐号:132*****040022473)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3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其中供应商“郑州百强标牌反光材料有限公司”、“厦门市裕金祥工贸有限公司”、“福建欧陆铁艺建材有限公司”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根据竞争性谈判资格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供应商“福建省中晟禹建设有限公司”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根据竞争性谈判资格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供应商“福建滨辉建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一节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的相关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供应商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宁县公安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三源大道66号
联系方式:0593-5634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联系方式:古小姐;0593-657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小姐
电 话: 0593-657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