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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公安局道路隔离护栏竞争性谈判公告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7-13 14:48
 项目概况
辽源市公安局道路隔离护栏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HJZB2021-071219-ZC
项目名称:辽源市公安局道路隔离护栏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2.69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2.69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金色中央隔离护栏940米,白色中央隔离护栏1060米,金色机非车道隔离护栏1000米,金色人行道隔离护栏1000米。(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包括护栏供应、运输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答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项目相应营业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方式:1注册及报名: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一律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未办理CA认证或CA认证过期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1室办理CA认证或自行进行网上办理。取得CA认证后,登录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按照规定进行诚信库入库注册、报名,未办理CA认证及网上注册、报名的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应答人取得CA认证后,登录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后,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在本项目报名界面点击“新增报名”后,点击“投标文件下载”下载免费谈判文件。若期限届满,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应答人不足3家,可顺延领取谈判文件期限,顺延期限另行公告。3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方式:请各潜在应答人随时关注交易平台,通过“投标单位登录”进入相应页面,点击“答疑文件下载”下载答疑文件。谈判文件的答疑、澄清文件一经公告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领取谈判文件的潜在应答人,且潜在应答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答疑、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应答人须主动阅知。4在注册或获取谈判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4009980000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8室(30人)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8室(30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同时发布。3.按照辽源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防疫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涉疫地区人员参加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类交易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涉疫地区人员进入交易场所参加交易活动,必需提供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进入交易场所办理相关业务,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二、涉疫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参加交易活动。如确有必要参加,可授权委托当地人员代理,参加各类交易活动时需提供授权人委托书。三、进入交易场所开展业务的人员,在参与各类交易活动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测温、扫描“吉祥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相关工作。提示:由于疫情检测相关工作需要,请参加交易活动的人员提前到场,配合防疫检查工作。详见《关于涉疫地区人员参加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活动的通知》。疫情期间实时关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通知,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源市公安局     
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1540号        
联系方式:关剑冰0437-3282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中康街55号楼门市            
联系方式:段连0437-3116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连
电 话:  0437-3116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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